一、共享儲能的定義
共享儲能是一種新型的電網側儲能商業模式,通常指布局在電網關鍵節點服務于區域內所有電力市場參與方的獨立儲能電站。它具有兩個關鍵屬性,即“共享”和“獨立”。
“共享”表示儲能電站不僅僅為單一的發電或用電方提供服務,而是開放給多個用戶使用。儲能設施的使用權和收益權被分割為多份,不同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能力購買相應的份額。通過精細的調度管理和靈活的交易機制,各方能夠實現多方共贏,滿足各自的需求。
“獨立”指的是儲能場站由獨立第三方進行投資、建設和運營,并以獨立身份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根據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在《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中的定義,獨立儲能項目應具備獨立計量、控制等技術條件,接入調度自動化系統可被電網監控和調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和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等要求,并具有法人資格。
二、共享儲能的優勢
通過共享儲能模式,儲能設施的利用率得到提升,多樣化的價值得以提供,靈活適應電力市場環境,同時也實現了集中分散儲能資源的優化。
提升儲能設施利用率:共享儲能極大地提升了儲能設施的利用率。通過開放儲能設施給多個用戶使用,避免了設施的閑置浪費,提高了項目的收益水平。這種模式不僅對于新能源場站具有吸引力,還可以通過容量租賃方式實現新能源配儲,避免過多的投資成本。
多樣化的價值提供:共享儲能的獨立屬性使得儲能設施不再受限于單一主體或目的。除了參與新能源消納,儲能場站還可以提供調峰、調頻等電網輔助服務。這種靈活性使得儲能場站可以采用更加精細、復雜的運營策略,進一步豐富了儲能的價值。獨立身份的參與也簡化了交易流程,降低了結算風險和現金流壓力。
靈活適應電力市場環境:共享儲能具備靈活性的優勢,可以根據需求進行容量擴減或縮減,以滿足不同場景下的需求。這使得共享儲能能夠更好地適應復雜多變的電力市場環境,提供更具彈性的服務。
集中分散儲能資源:共享儲能將分散在電網各處的零散儲能資源整合為整體,極大降低了電網的調度壓力。這種集中化的儲能資源管理使得電網更加穩定可靠,為電力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支持。
三、“共享儲能”產業政策
3.1 國家層面政策
“共享儲能”這一概念最早于 2018 年由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提出,并在 2019年頒布的《青海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中明確規定共享儲能可作為獨立主體參與市場交易,成為我國首個允許共享儲能進行市場化交易的區域電力市場。
2021 年 7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在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指出“明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主體地位,鼓勵儲能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鼓勵探索建設共享儲能。”這是共享儲能這一概念首次出現在國家層面的政策當中,明確要求加快推動共享儲能參與市場以及加快建設各類市場配套機制,為共享儲能的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截止 2022 年底,已有山東、湖南、青海、遼寧、安徽、河南、浙江、山西、云南、廣西、內蒙古、寧夏、甘肅、河北、新疆等超過十五個省份與地區出臺了有關共享儲能的政策 (詳見表 1),共享儲能模式在全國得到廣泛推廣各地區共享儲能政策規定的市場規則以及覆蓋的服務類型在底層邏輯上相似,但是政策細節與執行方式差異較大,本文根據后續項目案例測算需要,僅對山東、湖南兩地的共享儲能政策進行深入分析。
共享儲能是一種新型的電網側儲能商業模式,通常指布局在電網關鍵節點服務于區域內所有電力市場參與方的獨立儲能電站。它具有兩個關鍵屬性,即“共享”和“獨立”。
“共享”表示儲能電站不僅僅為單一的發電或用電方提供服務,而是開放給多個用戶使用。儲能設施的使用權和收益權被分割為多份,不同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能力購買相應的份額。通過精細的調度管理和靈活的交易機制,各方能夠實現多方共贏,滿足各自的需求。
“獨立”指的是儲能場站由獨立第三方進行投資、建設和運營,并以獨立身份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根據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在《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中的定義,獨立儲能項目應具備獨立計量、控制等技術條件,接入調度自動化系統可被電網監控和調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和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等要求,并具有法人資格。
二、共享儲能的優勢
通過共享儲能模式,儲能設施的利用率得到提升,多樣化的價值得以提供,靈活適應電力市場環境,同時也實現了集中分散儲能資源的優化。
提升儲能設施利用率:共享儲能極大地提升了儲能設施的利用率。通過開放儲能設施給多個用戶使用,避免了設施的閑置浪費,提高了項目的收益水平。這種模式不僅對于新能源場站具有吸引力,還可以通過容量租賃方式實現新能源配儲,避免過多的投資成本。
多樣化的價值提供:共享儲能的獨立屬性使得儲能設施不再受限于單一主體或目的。除了參與新能源消納,儲能場站還可以提供調峰、調頻等電網輔助服務。這種靈活性使得儲能場站可以采用更加精細、復雜的運營策略,進一步豐富了儲能的價值。獨立身份的參與也簡化了交易流程,降低了結算風險和現金流壓力。
靈活適應電力市場環境:共享儲能具備靈活性的優勢,可以根據需求進行容量擴減或縮減,以滿足不同場景下的需求。這使得共享儲能能夠更好地適應復雜多變的電力市場環境,提供更具彈性的服務。
集中分散儲能資源:共享儲能將分散在電網各處的零散儲能資源整合為整體,極大降低了電網的調度壓力。這種集中化的儲能資源管理使得電網更加穩定可靠,為電力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支持。
三、“共享儲能”產業政策
3.1 國家層面政策
“共享儲能”這一概念最早于 2018 年由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提出,并在 2019年頒布的《青海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中明確規定共享儲能可作為獨立主體參與市場交易,成為我國首個允許共享儲能進行市場化交易的區域電力市場。
2021 年 7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在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指出“明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主體地位,鼓勵儲能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鼓勵探索建設共享儲能。”這是共享儲能這一概念首次出現在國家層面的政策當中,明確要求加快推動共享儲能參與市場以及加快建設各類市場配套機制,為共享儲能的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截止 2022 年底,已有山東、湖南、青海、遼寧、安徽、河南、浙江、山西、云南、廣西、內蒙古、寧夏、甘肅、河北、新疆等超過十五個省份與地區出臺了有關共享儲能的政策 (詳見表 1),共享儲能模式在全國得到廣泛推廣各地區共享儲能政策規定的市場規則以及覆蓋的服務類型在底層邏輯上相似,但是政策細節與執行方式差異較大,本文根據后續項目案例測算需要,僅對山東、湖南兩地的共享儲能政策進行深入分析。

3.2 山東政策分析
2021年4月8日,山東發改委、能源局、能監辦印發《關于開展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通知,提出“支持各類市場主體投資建設運營共享儲能設施,鼓勵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優先租賃共享儲能設施,租賃容量視同其配建儲能容量”的主要任務。政策規定共享儲能項目功率不低于50MW,充放電時長不低于2小時,可參與輔助服務與容量租賃市場。在隨后出臺的《關于促進我省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中進一步規定,“獨立儲能可參與電力現貨市場,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市場交易,充電時為市場用戶,放電時為發電企業”對共享儲能的市場地位進行了詳細的定義。同時政策也確認參與現貨市場的儲能項目可獲得容量補償,可在全省范圍內租賃使用,獲得容量租賃收益,進一步增厚了共享儲能的項目收益。借此,山東成為我國首個出臺省級電力現貨市場儲能支持政策的省份。
為鼓勵共享儲能發展,上述文件及其他文件還提出了如下有利于共享儲能的實施細則:
容量市場運行前,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發電機組容量補償費用從用戶側收取;
風電、光伏租賃儲能示范項目的,按儲能容量比例由高到低排序,排名靠前的優先并網、消納;
儲能項目參與輔助服務,相關收益費用由發電主體與電力用戶分攤;
示范項目在火電機組調峰運行至50%以下時優先調用,補償標準200元/MWh;
示范項目調峰調頻優先發電量計劃按月度兌現,可參與發電權交易。
3.3 湖南政策分析
2020年底,由國網湖南綜合能源牽頭,提出了新能源配儲租賃的模式,即由儲能設備商向國網綜合能源出租儲能設備,國網綜合能源負責建設儲能場站,再向新能源場站出租使用權已達到配儲目的。該商業模式是湖南省共享儲能的雛形。
2021年10月13日,湖南省發改委印發了《關于加快推動湖南省電化學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儲能的獨立市場主體地位,并要求研究建立儲能參與中長期交易、現貨和輔助服務市場的機制與標準,為開啟湖南儲能商業化運營奠定了基礎。隨后,湖南省政府針對獨立儲能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整理歸納如下:
于2022年12月底前,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網運行的新型儲能試點項目分別按其裝機容量的1.5倍、1.3倍計算所配新能源容量;
并網容量不小于5MW/10MWh的獨立儲能站可深度參與深度調峰交易,獲得調峰輔助服務收入。且以充電量計量報價,忽略儲能站充放電轉換效率的影響;
提供功率大于30MW調峰服務報價,時長小于1小時最高報價550元/MWh,長于1小時最高報價600元/MWh;
儲能電站具備提供旋轉備用技術條件后,方可作為賣方參與交易;
儲能電站上網電量減免輔助服務費用分攤;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容量市場是全國首個允許儲能進入的容量交易試點方案,積極探索了儲能容量平臺化、公允化交易的可行性。
四、“共享儲能”項目案例分析
4.1 “共享儲能”商業模式

4.2 山東某100MW/200MWh共享儲能電站
山東省由于煤電占比較高,電源結構單一,隨著新能源大量并網,棄風棄光現象嚴重,調峰手段不足、民生供熱以及火電經濟收益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電網對火電機組之外的調峰資源有著巨大需求。受該需求驅動,該省目前正處于共享儲能示范項目大規模推廣階段,僅2022年全年就有25個規模在100MW/200MWh左右的鋰電獨立儲能項目入選示范項目清單。結合該省在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方面的積極嘗試以及完善的共享儲能配套政策支持,山東有望成為共享儲能商業推廣最迅速、市場最為活躍的地區之一。
本節選擇上述25個示范項目之一進行案例分析,該項目容量100MW/200MWh,采用磷酸鐵鋰電池,收益分為三類:(1)參與電力現貨交易;(2)儲能容量租賃收益;
(3)現貨市場容量補償電價收益。

結合以上情景,我們可以按以下方式估計共享儲能項目經濟性測算的邊際條件:
(1)日充放電次數(全容量參與電力現貨市場交易次數):230次,每次充放電深度90%;
(2)峰谷電價差:保守估計可套利的平均電價差為0.6元/kWh;
(3)容量租賃價格:因此我們保守估計該項目租賃價格200元/kWh.年,租賃比例80%;
(4)容量補償收入:330萬元左右;
基于以上邊界條件,我們測算該項目回收期8.5年,內部收益率IRR 8.72%,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具體測算結果見下表:


4.3 湖南某100MW/200MWh共享儲能項目
湖南省當前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發電,據《湖南省電力支撐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5年)》,到2025年全省風電、光伏裝機規模達2500萬千瓦以上,對應配套儲能需求超過3000MW,儲能市場規??捎^。與此同時,湖南省正在積極推進建設全國首個允許儲能進入的容量交易市場,有望極大提升共享儲能的市場活躍度與經濟效益。
本節選取某能源集團為其“十四五”期間新能源規劃配套建設的共享儲能項目進行案例分析,項目容量100MW/200MWh,采用磷酸鐵鋰電視,項目收益分為兩類:(1)調峰輔助服務收入;(2)長期租賃協議收入。

結合以上情景,我們可以按一下方式估計共享儲能項目經濟性測算的邊際條件:
(1) 年調峰輔助服務次數與價格:200次,平均報價在0.3125元/kWh;
(2) 容量租賃價格:40萬元/MW.年;
基于以上邊界條件,我們測算該項目回收期11.51年,內部收益率IRR 6.73%,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具體測算結果見下表。


五、“共享儲能”項目投資建議
結合前文的描述與案例分析,我們可以給當前市場環境下共享儲能的投資提出如下建議:
共享儲能項目應選址于電網關鍵節點(變電站)附近,有嚴重消納問題的節點最佳項目規劃階段需要對區域電網結構進行深入分析;
共享儲能依賴多元化的營收模式,單一收入來源難以維持項目運轉:
共享儲能電站的運行策略需要結合區域負荷特性分析以及斷面潮流分析,不能簡單套用“300天、兩充兩放”模式;
共享儲能項目得益于成熟的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在現有的電力市場環境下,參與電力現貨市場交易的收益要明顯高于參與調峰輔助服務收益;
分析共享儲能政策時要關注各類收入的來源,過分依賴補貼的政策會帶來額外的現金流風險;
目前各地共享儲能項目仍處于早起示范階段。在市場初期入局,可搶占優質項目資源,爭取優惠政策,獲得先發優勢與議價權,但也會承擔更大的風險。
六、總結
共享儲能作為一種創新的商業模式,在電力行業中呈現出強勁的發展勢頭。隨著新能源的快速發展和電力系統的轉型升級,共享儲能有望成為新能源消納和調峰的重要手段。未來,共享儲能將繼續受到政策支持和市場需求的推動,行業將朝著更加成熟和規?;姆较虬l展。投資者在參與共享儲能市場時應注重優質項目的選擇,同時關注技術創新和市場變化,以把握機遇并取得長期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