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規范新型儲能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接入系統位置不同,通知將新型儲能分為電源側儲能、電網側儲能和用戶側儲能三類。針對各類型儲能項目在備案、建設、并網、運維等方面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根據通知,湖南省以發展電網側及用戶側新型儲能為主,電源側、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納入年度建設計劃管理。
全省新型儲能發展規劃、年度建設計劃等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市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全省規劃有序推進項目建設。
額定功率500千瓦及以上(以交流側額定輸出功率為準)的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備案情況由市級能源主管部門按季度報送省級能源主管部門。
新型儲能項目由所在地縣(市、區)能源主管部門實行備案管理。需要備案的內容包括:項目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預計開工和投產時間,建設內容(含技術路線、應用場景、主要功能、技術標準、環保安全等),項目總投資,項目符合產業政策聲明等。備案項目應在建設內容中明確本項目為電源側儲能、電網側儲能或用戶側儲能。
在建設過程管理方面,通知明確要求加強到貨抽檢管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及備案。
同時指出,新建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儲能項目,須建立電池一致性管理和溯源系統,梯次利用電池需取得相應資質機構出具的安全評估報告,應用于居民生活的用戶側儲能項目原則上不得使用動力梯次利用電池。
在項目并網管理方面,通知指出,新型儲能項目業主應當委托具備儲能專業檢測檢驗資質的機構開展并網檢測;用戶側儲能項目規模不得超過用戶最大用電負荷或用電報裝容量;用戶側儲能項目接入配電網應滿足《用戶側電化學儲能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GB/T 43526)要求,額定功率100千瓦以內的用戶側儲能項目可不單獨配置計量裝置。
在項目運行維護管理方面,通知明確,并網電壓等級10(6)千伏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應按程序向電力調度機構上傳運行信息,接受調度指令的設備及電能質量在線監測裝置的配置由項目業主負責;并網電壓等級10(6)千伏以下的新型儲能項目滿足“可觀、可測、可控、可調”技術要求的相關設備及電能質量監測裝置的配置由電網企業負責。
鼓勵并網電壓等級380伏及以下的新型儲能項目優先考慮以聚合模式參與市場化交易。
同時,通知還指出,所有調管范圍內的新型儲能項目應接入電網企業相應調度機構的電網調度控制系統。用戶側儲能項目應接入省級電網企業的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
根據通知,湖南省以發展電網側及用戶側新型儲能為主,電源側、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納入年度建設計劃管理。
全省新型儲能發展規劃、年度建設計劃等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市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全省規劃有序推進項目建設。
額定功率500千瓦及以上(以交流側額定輸出功率為準)的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備案情況由市級能源主管部門按季度報送省級能源主管部門。
新型儲能項目由所在地縣(市、區)能源主管部門實行備案管理。需要備案的內容包括:項目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預計開工和投產時間,建設內容(含技術路線、應用場景、主要功能、技術標準、環保安全等),項目總投資,項目符合產業政策聲明等。備案項目應在建設內容中明確本項目為電源側儲能、電網側儲能或用戶側儲能。
在建設過程管理方面,通知明確要求加強到貨抽檢管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及備案。
同時指出,新建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儲能項目,須建立電池一致性管理和溯源系統,梯次利用電池需取得相應資質機構出具的安全評估報告,應用于居民生活的用戶側儲能項目原則上不得使用動力梯次利用電池。
在項目并網管理方面,通知指出,新型儲能項目業主應當委托具備儲能專業檢測檢驗資質的機構開展并網檢測;用戶側儲能項目規模不得超過用戶最大用電負荷或用電報裝容量;用戶側儲能項目接入配電網應滿足《用戶側電化學儲能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GB/T 43526)要求,額定功率100千瓦以內的用戶側儲能項目可不單獨配置計量裝置。
在項目運行維護管理方面,通知明確,并網電壓等級10(6)千伏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應按程序向電力調度機構上傳運行信息,接受調度指令的設備及電能質量在線監測裝置的配置由項目業主負責;并網電壓等級10(6)千伏以下的新型儲能項目滿足“可觀、可測、可控、可調”技術要求的相關設備及電能質量監測裝置的配置由電網企業負責。
鼓勵并網電壓等級380伏及以下的新型儲能項目優先考慮以聚合模式參與市場化交易。
同時,通知還指出,所有調管范圍內的新型儲能項目應接入電網企業相應調度機構的電網調度控制系統。用戶側儲能項目應接入省級電網企業的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