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轉型和綠色發展的背景下,儲能技術作為支撐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接入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關鍵技術,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然而,儲能項目的投資成本高、回報周期長等問題,一直是制約其發展的瓶頸。為此,儲能租賃模式應運而生,為投資者和能源行業提供了新的解決方案。
近年來,隨著新能源發電占比逐年遞增,儲能項目成為了解決可再生能源間歇性和不穩定性、提高常規電力系統和區域能源系統效率、安全性和經濟性的重要技術手段。
特別是,自2020年起,20余?。▍^、市)出臺政策要求新能源項目配套5%~25%、1~4小時儲能設施,配置儲能已成為新能源發展面臨的新要求。對應的新型儲能主要應用形式包括新能源配建儲能和獨立儲能。
當前,相較于分散式配建儲能,集中式獨立儲能電站的收益模式更為清晰,正在成為主要發展方向,租賃式儲能作為獨立儲能的典型模式也正在興起。
2021年以來,山東、河南、浙江等地明確新能源項目可通過租賃等方式靈活配置儲能,租賃模式作為獨立儲能的典型商業模式逐漸興起。
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已有超60萬千瓦儲能容量租賃項目啟動招標,按10%的配儲比例計算,已有超60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擬采用租賃模式配置儲能。
從各地政策來看,地方政府從強制配儲向側重通過容量租賃配儲轉變,并鼓勵簽訂長期容量租賃協議。
安徽?。?2月6日,安徽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勵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建筑光伏,按照自建用戶側儲能或集中共享(租賃)模式配置電網側集中儲能設施以提升消納水平。鼓勵電網側、電源側新型儲能通過租賃容量、參與電力市場等方式疏導成本。
河北?。?月1日,河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促進獨立儲能加快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9月30日起,未開工的新能源項目需配建儲能的,鼓勵優先通過租賃方式配置儲能,不再單獨配建容量低于10萬千瓦/20萬千瓦時的儲能設施,完善儲能容量租賃匹配管理,優先支持新能源項目租賃相應時長的獨立儲能電站容量。
寧夏回族自治區:7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促進儲能健康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新能源場站通過容量租賃配儲的,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年。支持容量超過電化學儲能容量2倍及以上的長時、安全、高效儲能建設,新能源企業與該類儲能簽訂租賃合同時,按其功率的1.2倍折算配儲規模。
貴州?。?月2日,貴州能源局重新發布《貴州省新型儲能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將新能源與儲能的租賃協議年限由“原則不低于3年,鼓勵簽訂5年及以上中長期協議”改為“鼓勵簽訂3~5年及5年以上中長期協議”。江蘇?。?月21日,江蘇省發改委發布《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明確建立容量租賃機制,新能源企業可在全省范圍內租賃或購買獨立新型儲能項目容量,鼓勵簽訂與新能源項目全壽命周期相匹配的租賃協議或合同。
河南省:5月31日,河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獨立儲能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通知》發布后開工的集中式風光電站,不再配建儲能,而是通過租賃方式配置儲能,獨立儲能容量可在全省范圍內租賃。
但目前儲能租賃模式也存在一定的挑戰
1. 法律法規不健全:目前,儲能租賃市場尚處于起步階段,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投資者在參與儲能租賃項目時需要關注法律法規的變化和風險。
2. 技術標準不統一:儲能技術種類繁多,技術標準不統一。這可能導致租賃設備在兼容性、安全性等方面存在問題,增加項目運營的風險。
3. 市場認知度不高:儲能租賃模式作為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市場認知度尚不高。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其特點和優勢,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
總之,在深化電力市化改革的背景下,儲能的收益將會通過市場獲得。合適的商業模式對外需要符合市場的需求,對內需要給開發商帶來可持續性的收益,最終要面向整個社會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
然而,儲能項目的投資成本高、回報周期長等問題,一直是制約其發展的瓶頸。為此,儲能租賃模式應運而生,為投資者和能源行業提供了新的解決方案。
近年來,隨著新能源發電占比逐年遞增,儲能項目成為了解決可再生能源間歇性和不穩定性、提高常規電力系統和區域能源系統效率、安全性和經濟性的重要技術手段。
特別是,自2020年起,20余?。▍^、市)出臺政策要求新能源項目配套5%~25%、1~4小時儲能設施,配置儲能已成為新能源發展面臨的新要求。對應的新型儲能主要應用形式包括新能源配建儲能和獨立儲能。
當前,相較于分散式配建儲能,集中式獨立儲能電站的收益模式更為清晰,正在成為主要發展方向,租賃式儲能作為獨立儲能的典型模式也正在興起。
2021年以來,山東、河南、浙江等地明確新能源項目可通過租賃等方式靈活配置儲能,租賃模式作為獨立儲能的典型商業模式逐漸興起。
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已有超60萬千瓦儲能容量租賃項目啟動招標,按10%的配儲比例計算,已有超60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擬采用租賃模式配置儲能。
從各地政策來看,地方政府從強制配儲向側重通過容量租賃配儲轉變,并鼓勵簽訂長期容量租賃協議。
安徽?。?2月6日,安徽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勵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建筑光伏,按照自建用戶側儲能或集中共享(租賃)模式配置電網側集中儲能設施以提升消納水平。鼓勵電網側、電源側新型儲能通過租賃容量、參與電力市場等方式疏導成本。
河北?。?月1日,河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促進獨立儲能加快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9月30日起,未開工的新能源項目需配建儲能的,鼓勵優先通過租賃方式配置儲能,不再單獨配建容量低于10萬千瓦/20萬千瓦時的儲能設施,完善儲能容量租賃匹配管理,優先支持新能源項目租賃相應時長的獨立儲能電站容量。
寧夏回族自治區:7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促進儲能健康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新能源場站通過容量租賃配儲的,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年。支持容量超過電化學儲能容量2倍及以上的長時、安全、高效儲能建設,新能源企業與該類儲能簽訂租賃合同時,按其功率的1.2倍折算配儲規模。
貴州?。?月2日,貴州能源局重新發布《貴州省新型儲能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將新能源與儲能的租賃協議年限由“原則不低于3年,鼓勵簽訂5年及以上中長期協議”改為“鼓勵簽訂3~5年及5年以上中長期協議”。江蘇?。?月21日,江蘇省發改委發布《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明確建立容量租賃機制,新能源企業可在全省范圍內租賃或購買獨立新型儲能項目容量,鼓勵簽訂與新能源項目全壽命周期相匹配的租賃協議或合同。
河南省:5月31日,河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獨立儲能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通知》發布后開工的集中式風光電站,不再配建儲能,而是通過租賃方式配置儲能,獨立儲能容量可在全省范圍內租賃。
但目前儲能租賃模式也存在一定的挑戰
1. 法律法規不健全:目前,儲能租賃市場尚處于起步階段,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投資者在參與儲能租賃項目時需要關注法律法規的變化和風險。
2. 技術標準不統一:儲能技術種類繁多,技術標準不統一。這可能導致租賃設備在兼容性、安全性等方面存在問題,增加項目運營的風險。
3. 市場認知度不高:儲能租賃模式作為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市場認知度尚不高。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其特點和優勢,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
總之,在深化電力市化改革的背景下,儲能的收益將會通過市場獲得。合適的商業模式對外需要符合市場的需求,對內需要給開發商帶來可持續性的收益,最終要面向整個社會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