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較現行電價政策,增加2-3小時的午間低谷時段,相應的平段電價也有調整。
春秋季(2-6月、10月、11月)
高峰時段(8h):6:00-8:00,16:00-22:00;
平段(6h):8:00-11:00,14:00-16:00,22:00-23:00;
低谷時段(10h):11:00-14:00,23:00-次日6:00;
夏季(7月、8月、9月)
高峰時段(8h):16:00-24:00;
平段(7h):0:00-2:00,9:00-11:00,13:00-16:00;
低谷時段(9h):2:00-9:00,11:00-13:00;
冬季(1月、12月)
高峰時段(8h):15:00-23:00;
平段(6h):6:00-12:00,14:00-15:00;
低谷時段(10h):12:00-14:00,23:00-次日6:00;
這也意味著,工商業儲能可以在春秋季可以實現兩次谷充峰放,夏冬季可以實現一次谷充峰放、一次谷充平放。

同時,對用電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工業用電試行節假日深谷電價:每年3天及以上節假日期間(具體時間以國家公布為準),午間11:00-15:00設置為深谷電價時段,深谷電價在低谷電價基礎上下浮20%。
對用電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工業用電執行尖峰電價政策:每年7月15日一8月31日,期間每日20:00-22:00;每年12月15日一次年1月31日,期間每日19:00-21:00;尖峰電價在高峰電價基礎上上浮20%。
原文如下:
關于征詢社會公眾對《關于進一步完善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充分發揮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引導作用,鼓勵用戶削峰填谷、促進新能源消納,保障全省電力供需平衡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F予以公告,向社會公眾和企業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