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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伏項目管理或將執行五項原則 光熱項目競爭性配置怎么走?

      核心提示:這種市場競爭配置項目的方式,充分發揮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是此輪政策調整最明顯的變化。而這對光熱發電后續示范項目的政策制定也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2月18日下午,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召開座談會,就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向20余家電網及光伏企業征求意見。
       
        據光伏行業媒體報道,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規則可以總結為五句話:財政部定補貼規模、發改委定補貼上限、能源局定競爭規則、企業定補貼強度、市場定建設規模。
       
        這與往年施行的管理規則發生了巨大變化,在新政下,國家能源局將不再設定全年補貼裝機規模,而是根據申報電價,在一定的年度補貼總規模下,由市場本身確定補貼裝機規模。以電價為核心,通過市場競爭放大增量規模,平均補貼強度越低,可安排新增規模越大。
       
        這種市場競爭配置項目的方式,充分發揮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是此輪政策調整最明顯的變化。而這對光熱發電后續示范項目的政策制定也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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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組織招標全國范圍競價
       
        在光伏發電全面實現無補貼平價上網之前,分需要國家補貼和不需要國家補貼兩類項目進行管理。因光熱發電尚需國家補貼,本文參考光伏需補貼項目的市場配置規則作簡單探討。
       
        對于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光伏扶貧和戶用光伏不進行競價配置,除國家有明確政策規定外,原則上其余所有項目都要采用市場競爭配置,每年組織一次。
       
        對于應當進行市場配置的所有項目,均由地方組織招標,由各省綜合考慮發展規劃、當地資源條件、監測預警、市場消納、建設成本等因素,自行選擇一定裝機規模的項目組織招標,作為擬申報國家補貼的新建項目。
       
        國家能源局要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按國家政策要求制定本地區統一的競爭性配置資源的管理辦法,把預期上網電價作為主要競爭條件,且不得高于國家制定的招標上限價格(或競價上限,下同)。明確項目招標和補貼競價程序。項目補貼競價由地方組織申報、國家統一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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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的流程
       
        1、各省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國家補貼光伏項目年度工作安排和相關要求,發布年度擬新建項目名單;
       
        2、省級主管部門再按國家政策出臺本省光伏項目的競爭配置辦法,組織競爭性招標確定項目業主和預期上網電價;
       
        3、省級競爭結果在某一時間節點前將上報至國家能源局,申報信息包括預期投產時間、上網電價等,并附上各項目已經落實的用地、接網、消納等相關建設條件和全省落實規劃、監測評價、接網消納等管理要求的支撐性文件;
       
        4、國家主管部門把各省匯總的項目放至總表中,根據上網電價申報價格較招標上限電價的下降額高低排序(降幅大的排在前面、降幅小的排在后面),直至入選項目補貼總額達到國家確定的當年新增項目補貼總額限額為止(目前的總額傳為2019年新增光伏規模的年度補貼需求不能超過30億且不含光伏扶貧);
       
        5、國家主管部門對外公示、發布項目名單及各項目的補貼標準;
       
        6、項目業主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進行項目建設,在國家規定期限內建成并網,并在項目經營期內享受申報確認的國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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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期限及附加要求限制
       
        在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的建設中,部分項目方拿到項目指標卻未能推進建設,且未給予一定的懲罰,導致部分寶貴指標浪費,遭到部分行業人士詬病。對此,我們來看看光伏項目的規則是怎么定的?
       
        在申報時,要求各項目上報時明確建設期限。進入國家補貼范圍的項目,應在申報的預計投產季度末之前建成并網,如逾期未建成,則按國家電價政策實施電價和補貼同等幅度退坡。
       
        如果在申報并網季度后兩個季度內仍未建成并網,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項目補貼資格,并影響所在地區的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最終影響該業主單位的下一年度項目申報。
       
        由上可見,光伏項目對此的規則限制并不嚴格。但對于光熱發電項目來說,總體補貼盤子不會像光伏這么大,項目指標有限,不容浪費,對此規則設置的出發點應定位于如何篩選出真正有實力啟動建設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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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續光熱項目的指標分配設想
       
        從以上光伏政策來看,2019年的光伏產業將迎來全新的管理辦法,而后續光熱示范項目的指標篩選和分配也不會采用首批示范項目的玩法,將可能會采用市場競爭的配置思路?;谏鲜龉夥椖康母偁幮耘渲昧鞒?,我們嘗試探討光熱項目的指標分配流程:
       
        1、發改委為光熱發電項目設定補貼上限電價(比如設置為1元/kWh),財政部為光熱發電項目劃定年度新增補貼規模(比如安排10億元);
       
        2、各省能源主管部門根據本省實際情況設置本省光熱示范項目的申報規則,各項目開發商提交項目建設申請,省能源主管部門按申報電價高低排序匯總年度擬新建項目名單;
       
        3、各省名單上報至國家能源局,國家能源局根據上網電價申報價格較招標上限電價的下降額高低排序(降幅大的排在前面、降幅小的排在后面),通過申報項目的預期年發電小時數,乘以申報電價和裝機容量,得到該項目的年度補貼需求量。直至入選項目補貼總額達到10億元;
       
        4、國家主管部門對外公示、發布項目名單及各項目的補貼標準;
       
        5、項目業主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進行項目建設,在國家規定期限內建成并網,并在項目經營期內享受申報確認的國家補貼。若未能按期建成或未建,可采取限制該項目方甚至該項目所在省區下一年度的新增項目申報等規則。
       
        光熱發電項目本身的技術難度、融資難度都甚于光伏,上述僅是非常粗淺的對光伏對應政策的復制,要制定一套較好的光熱項目管理政策,需要針對光熱項目的特點,認真研究確定,也期待各位讀者對此留言互動。
       
        2019年,光伏、風電項目都將走向競價上網,光熱發電在尚需補貼支持的環境下走向競爭性配置已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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