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國家能源局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能源規劃)及《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可再生能源規劃),能源規劃描繪了“十三五”能源發展藍圖,明確了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措施。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李仰哲在發布會上解讀了這兩份規劃。
《能源“十三五”規劃》
李仰哲指出,能源規劃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保持一致。從年均增速看,“十三五”能源消費總量年均增長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個百分點,符合新常態下能源消費變化新趨勢。從能源強度看,按照規劃目標測算,“十三五”期間單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可以完成《綱要》提出的約束性要求。
能源規劃提出,“十三五”時期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氣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0%,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58%以下。按照規劃相關指標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消費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約占能源消費總量增量的68%以上。清潔低碳能源將是“十三五”期間能源供應增量的主體。
要實現能源規劃目標,要從以下三個方面抓好落實:
一是繼續推進非化石能源規?;l展。做好規模、布局、通道和市場的銜接,規劃建設一批水電、核電重大項目,穩步發展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
二是擴大天然氣消費市場。創新體制機制,穩步推進天然氣接收和儲運設施公平開放,鼓勵大用戶直供,降低天然氣利用成本,大力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氣調峰電站,在民用、工業和交通領域積極推進以氣代煤、以氣代油,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
三是做好化石能源,特別是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這篇大文章。
據李仰哲介紹,在能源發展布局方面,能源規劃主要將風電、光伏布局向東中部轉移,新增風電裝機中,中東部地區約占58%,新增太陽能裝機中,中東部地區約占56%,并以分布式開發、就地消納為主。同時,輸電通道比規劃研究初期減少了不少,還主動放緩了煤電建設節奏,嚴格控制煤電規模。
談到如何提高能源系統效率和發展質量,李仰哲表示,能源規劃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對策措施:
一是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堅決把國務院確定的煤炭去產能的部署落實到位。需要強調的是,去產能主要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更加注重運用安全、環保、技術、質量等標準,淘汰落后產能。
二是加快補上能源發展的短板。增強電力系統調峰能力,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天然氣調峰電站建設,同時,加大既有的熱電聯產機組、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力度。統籌推進油氣管網建設,在提升骨干網輸送和進口接收能力的同時,加強支線管網建設,打通“最后一公里”。推進城鎮配電網建設,既要補欠賬又要上水平,在健全網架的同時加快智能化升級。
三是深入推進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十三五”期間要完成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4.2億千瓦,節能改造3.4億千瓦。
四是嚴格控制新投產煤電規模,力爭將煤電裝機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
在加強創新引領方面,能源規劃提出,要更加注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出要完善現代能源市場,推動電網、油氣管網等基礎設施公平開放接入,有序放開油氣勘探開發等競爭性業務,進一步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在產業模式創新方面,能源規劃提出要積極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綜合能源服務等先進市場理念和模式,推動信息技術與能源產業深度融合,增強能源供給側、需求側交互響應能力,構建能源生產、輸送、使用和儲能體系協調發展、集成互補的智慧能源體系。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
李仰哲指出,《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以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標為核心,以解決當前可再生能源發展所面臨的主要問題為導向,明確了“十三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目標、總體布局、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包括《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這個總規劃以及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5個專項規劃,占了能源領域“十三五”14個專項規劃的近一半,特別首次編制了地熱能發展規劃。
李仰哲表示,可再生能源規劃提出到2020年,水電裝機達到3.8億千瓦(其中含抽水蓄能電站4000萬千瓦)、風電裝機達到2.1億千瓦以上、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生物質能發電裝機達到1500萬千瓦、地熱供暖利用總量達到4200萬噸標準煤的發展目標。到2020年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將達到5.8億噸標準煤,加上核電,基本上可以確保完成2020年15%的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
“十三五”期間,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總量年均增長4250萬千瓦,包括常規水電,(不含抽水蓄能)約800萬千瓦、抽水蓄能大概350萬千瓦、風電約1600萬千瓦以上、光伏發電約1200萬千瓦以上、太陽能熱發電約1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約200萬千瓦,約占“十三五”年均新增裝機規模的一半左右。此外,太陽能熱水器利用規模年均增長0.72億平方米;地熱能熱利用規模年均增長約合710萬噸標準煤;生物液體燃料利用規模年均增長約合60萬噸標準煤。
整個“十三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總的投資規模將達到2.5萬億元,屆時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4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約1000萬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約430萬噸,減少煙塵排放約580萬噸,年節約用水約38億立方米,帶動就業人口將超過1300萬人。除此之外,“十三五”期間,中國新開工抽水蓄能電站在6000萬千瓦左右,屆時局部地區電網調節功能將大大改善,會進一步促進新能源電力的消納能力。
風電、光伏
李仰哲指出,可再生能源規劃風電方面體現了布局的優化和消納的要求,風電項目進一步向具備消納條件的地區轉移,同時針對部分地區棄風限電情況比較嚴重的情況提出了解決風電消納問題的明確要求。太陽能發電的發展重心主要體現在加強分布式利用和推動技術進步方面,特別是積極鼓勵在工商業基礎好的城市推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對于西部地區的大型光伏電站項目明確要求在解決棄光問題的基礎上有序建設。
生物質能
生物質能“十三五”期間要堅持分布式開發,大力推動形成就地收集原料、就地加工轉化,就地消費的分布式利用格局,大力推進生物天然氣產業化示范和生物質成型燃料供熱,推進液體燃料產業化發展。
在創新機制方面,
一是要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導向的管理體系,主要是明確各級政府及主要能源企業在清潔能源發展方面的責任,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標為導向的能源發展指標考核體系。
二是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貫徹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在完成最低保障性收購小時數基礎上,鼓勵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競爭。
三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綠色證書交易機制,通過市場化方式,補償新能源發電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減少可再生能源對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的需求。
李仰哲指出,在示范引領方面要結合各項改革措施積極開展示范:
一是開展可再生能源供熱應用示范,加快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及清潔電力供熱等。
二是開展區域能源轉型示范,促進新能源技術集成、應用方式和體制機制等多層面的創新,建設一批能源轉型示范省、能源轉型示范城市、農村能源轉型示范縣、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等。
三是開展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探索電力能源服務的新型商業運營模式和新業態等。
最后,李仰哲表示,從目前行業內一些先進企業的反映來看,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如果能夠有效地解決消納問題,預計到2020年,風電、光伏平價上網的目標是能夠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