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國家能源局發布《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規劃中提到,“十三五”期間遵循能源發 展“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順應世界能源發展 大勢,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著力優化能源系統,著力補齊資源環境約束、質量效 益不高、基礎設施薄弱、關鍵技術缺乏等短板,全面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努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的 能源保障。
能源供需形態深刻變化
隨著智能電網、分布式能源、 低風速風電、太陽能新材料等技術的突破和商業化應用,能 源供需方式和系統形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因地制宜、就 地取材”的分布式供能系統將越來越多地滿足新增用能需 求,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在新城鎮、新農村能 源供應體系中的作用將更加凸顯。
能源系統整體效率較低
電力、熱力、燃氣等不同供能 系統集成互補、梯級利用程度不高。電力、天然氣峰谷差逐 9 漸增大,系統調峰能力嚴重不足,需求側響應機制尚未充分 建立,供應能力大都按照滿足最大負荷需要設計,造成系統 設備利用率持續下降。風電和太陽能發電主要集中在西北部 地區,長距離大規模外送需配套大量煤電用以調峰,輸送清 潔能源比例偏低,系統利用效率不高。
“十三五”期間能源規劃的政策取向
更加注重結構調整,加快雙重更替,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抓住能源供需寬松的有利時機,加快能源結構雙重更 替步伐。著力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加快散煤綜合治理,大力 推進煤炭分質梯級利用。鼓勵天然氣勘探開發投資多元化, 實現儲運接收設施公平接入,加快價格改革,降低利用成本, 擴大天然氣消費。超前謀劃水電、核電發展,適度加大開工 規模,穩步推進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為實現 2030 年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奠定基礎。
更加注重經濟效益,遵循產業發展規律,增強能源及相 關產業競爭力。以全社會綜合用能成本較低作為能源發展的 重要目標和衡量標準,更加突出經濟性,著力打造低價能源 優勢。遵循產業發展趨勢和規律,逐步降低風電、光伏發電 價格水平和補貼標準,合理引導市場預期,通過競爭促進技 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實現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高效智能,著力優化能源系統
實施多能互補集成優化工程。加強終端供能系統統籌規 劃和一體化建設,在新城鎮、新工業園區、新建大型公用設 施(機場、車站、醫院、學校等)、商務區和海島地區等新 增用能區域,實施終端一體化集成供能工程,因地制宜推廣 天然氣熱電冷三聯供、分布式再生能源發電、地熱能供暖制 冷等供能模式,加強熱、電、冷、氣等能源生產耦合集成和 互補利用。在既有工業園區等用能區域,推進能源綜合梯級 利用改造,推廣應用上述供能模式,加強余熱余壓、工業副 產品、生活垃圾等能源資源回收及綜合利用。利用大型綜合 能源基地風能、太陽能、水能、煤炭、天然氣等資源組合優 勢,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工程建設運行。
多元發展,推動能源供給革命
太陽能,堅持技術進步、降低成本、擴大市場、完 善體系。優化太陽能開發布局,優先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 擴大“光伏+”多元化利用,促進光伏規模化發展。穩步推 進“三北”地區光伏電站建設,積極推動光熱發電產業化發 展。建立棄光率預警考核機制,有效降低光伏電站棄光率。 2020 年,太陽能發電規模達到 1.1 億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 光伏 6000 萬千瓦、光伏電站 4500 萬千瓦、光熱發電 500 萬 千瓦,光伏發電力爭實現用戶側平價上網。
精準實施能源扶貧工程
在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 地區、集中連片貧困地區,加強能源規劃布局,加快推進能 源扶貧項目建設。調整完善能源開發收益分配機制,增強貧 困地區自我發展“造血功能”。繼續強化定點扶貧,加大政 府、企業對口支援力度,重點實施光伏、水電、天然氣開發 利用等扶貧工程。 光伏扶貧:完成 200 萬建檔立卡貧困戶光伏扶貧項目建設。
大力發展農村清潔能源
采取有效措施推進農村地區太 陽能、風能、小水電、農林廢棄物、養殖場廢棄物、地熱能 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農村清潔用能,加快推進農村 采暖電能替代。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與設施農業發展相結 合,大力推廣應用太陽能熱水器、小風電等小型能源設施, 實現農村能源供應方式多元化,推進綠色能源鄉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