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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頂光伏按0.45元/kWh補貼!浙江寧波印發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核心提示:屋頂光伏按0.45元/kWh補貼!浙江寧波印發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近日,浙江寧波市關于印發《寧波市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繼續對利用農村獨立住宅屋頂或庭院、新農村集中連片住房、城鎮高(多)層住宅小區、公寓、保障性住房、別墅排屋等民居建筑屋頂和農村村級組織集體屋頂、城鎮社區公共建筑屋頂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實施補貼,市級財政對2021年至2025年期間并網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按0.45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時限為并網發電之后第二個完整抄表月起12個月。其中,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頂建設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補貼資金由供電公司按月撥付;通過認定的企業或單位投資建設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由各地能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對擬享受補貼的項目進行匯總、核算并發放資金。老舊小區改造安裝光伏的財政支持政策由市住建局會同市財政局牽頭制定并實施。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寧波市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甬能源電力〔2021〕89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寧波市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波市能源局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寧波市財政局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寧波市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我市是全國重要的光伏生產基地,光伏應用規模較大。為加快能源結構調整,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推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積極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減排承諾,加快調整優化能源結構,以“強鏈、補鏈、延鏈”為產業發展重點,以分布式光伏和集中式電站為主要開發利用方式,以分布式光伏整縣(市、區)規?;_發為抓手,實施“光伏+”十大推廣工程,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將我市打造成我國重要的光伏產業發展高地。

      (二)發展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主體地位,推動建設模式、應用模式創新。發揮政府在規劃、政策引導和市場監管中的作用,全面推動各類園區、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示范建設光伏發電設施,以點帶面做好光伏應用示范工作。

      堅持統籌管理,協同推進。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能源局、市經信局牽頭抓總,各地各部門協同推進。各地各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實施具體措施,切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光伏產業推動和應用推廣。

      堅持因地制宜,就近消納。發揮區域資源優勢,積極推進集中式與分布式光伏同步發展。優先支持建設條件好、用電量大、電力消納有保障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有序推進大型地面光伏電站建設。

      到2025年,我市光伏產業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骨干企業市場競爭能力明顯增強,產業鏈配套協作能力顯著提升,光伏發電成本下降明顯,全市光伏產業產值超過260億元,光伏發電裝機規模確保達到500萬千瓦,力爭達到570萬千瓦,打造國內重要的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高地。

      二、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加快推進光伏技術進步
      鼓勵科研院所、高校開展銅銦鎵硒薄膜電池、鈣鈦礦電池、銅鋅硒硫化合物電池、高倍聚光電池,有機聚合物電池等前沿技術研發,搶占光伏技術高地。大力支持龍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設市級以上企業工程(技術)中心、企業工程研究中心、企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積極引導光伏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開展產學研合作,深入研究PERC、TOPCon、IBC、HJT等產業關鍵技術,持續推進產業降本增效。(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局)

      (二)扶持產業鏈關鍵環節壯大
      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光伏制造行業的規范和要求,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的低水平光伏制造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支持我市光伏電池片、組件、逆變器生產企業購置工藝先進、節能環保的生產設備,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水平、降低生產成本,擴大生產規模,滿足市場對先進光伏產品的需求。積極培育和引進接線盒、背板、EVA膜、光伏線纜生產企業,提升產品可靠性和穩定性,提高產品附加值,打造國內知名品牌。適度發展光伏玻璃、組件邊框、光伏銀漿等產業。(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三)加快促進產業融合發展
      加快推動光伏產業與數字化、智能化融合發展,支持光伏企業應用自上下料、自動導片機、智能層壓機、工業機器人、AGV小車、輸送線、緩存架等數字化裝備及在線檢測等信息化技術,促進工序間的全自動化運行。鼓勵光伏企業建設制造執行系統(MES)、數據采集與監視控制系統(SCADA)、產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統(PLM)、倉庫管理系統(WMS),推動企業數字化建設。促進光伏產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引導光伏生產企業剝離產品設計、電站安裝與系統集成、電站運營維護等服務,成立專業化服務企業。積極鼓勵第三方服務企業開發并運用智能清洗機器人、智能巡檢無人機、大數據分析與處理、遠程監控系統等技術產品,提供智能化運維管理服務。(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四)努力培育產業龍頭企業
      鼓勵龍頭企業充分發揮產業鏈優勢,對上下游企業實施產業鏈整合,開展跨省、跨國并購,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經營能力和水平,爭創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推進寧海光電產業一體化等項目,提升我市光伏產業體量和規模。支持發展潛力大的中小企業實施差異化戰略,拓展產業發展空間。引導光伏骨干企業參照光伏行業綠色制造相關標準要求,開展綠色產品、綠色工廠評價,持續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建立廢棄光伏產品回收與利用處理網絡體系,打造綠色供應鏈。(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五)提高產業鏈協作水平
      牢牢把握光伏產業精細化分工發展趨勢,深入分析光伏產業現狀、地區比較優勢及生產要素成本優勢,篩選引進一批前景好、資質優的下游產業鏈關聯企業,進一步推動產業鏈上下游產業協同、產銷銜接,促進企業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橋梁作用,大力推動技術交流與合作,搭建產品信息交流平臺,促進本地光伏企業協調發展,提高光伏產品本地化配套率。(牽頭單位:市經信局)

      三、全面推進光伏多元化利用

      (一)實施“光伏+”十大工程

      1.實施“光伏+水面”工程
      鼓勵在開發條件成熟、符合水面光伏建設政策要求的湖泊、非飲用水庫等水域建設水面電站。探索在徑流穩定、風速低、無大規模航道、不涉及海洋生態紅線的海域建設漂浮式電站,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鼓勵在養殖魚塘、蝦塘、蟹塘等建設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提高漁業養殖經濟效益。(牽頭單位: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能源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2.實施“光伏+灘涂”工程
      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嚴守生態紅線、濱海濕地保護的基礎上,經科學論證,推進“光伏+灘涂”建設。(牽頭單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3.實施“光伏+農業”工程
      鼓勵在喜陰的藥材、菌類、蔬菜、瓜果等農作物塑料大棚上方建設光伏設施,支持在農作物育苗、花卉種植等農作物玻璃棚頂建設光伏發電系統,滿足大棚保溫、灌溉、照明補光等電力需求。鼓勵在畜牧、家禽養殖基地利用養殖設施屋頂、管理用房屋頂、可利用空地建設光伏設施,打造生態養殖基地。(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4.實施“光伏+工業”工程
      鼓勵在經濟開發區、科技園區、小微產業園區等開發園區標準廠房屋頂及車棚頂建設集中連片光伏設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區。推動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建材、紡織、造紙等高耗能行業企業利用自有廠房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優化企業用能結構。鼓勵汽車制造業、高端裝備、電子信息等重點行業企業利用自有廠房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能源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5.實施“光伏+商業”工程
      鼓勵在商業綜合體、大型超市、賓館、餐飲、影院、大劇院、會展中心、倉儲物流園區、商務寫字樓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降低工商業用電成本。推動旅游度假區、公園、游樂園、動物園、文博院館等文化旅游景區利用游客集散中心屋頂、管理用房屋頂、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打造具有光伏特色的旅游景區。(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局、市服務業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6.實施“光伏+學校”工程
      鼓勵科研院所和各類大專院校利用行政辦公樓、實驗樓、教學樓、圖書館、宿舍等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打造陽光校園。鼓勵中小學、幼兒園利用教學樓、體育館等頂部建設光伏設施,結合中小學勤儉節約教育,培養節能意識。(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7.實施“光伏+醫院”工程
      鼓勵公立醫院利用住院樓、門診樓、車庫等屋頂建設光伏設施,引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利用門診樓等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倡導節能減排理念。(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8.實施“光伏+公共建筑”工程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要帶頭使用綠色能源,利用辦公樓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黨政機關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推動公共體育館、城市展覽館等公共機構和各類國有企業利用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引領清潔能源應用。(牽頭單位:市機關事務局、市體育局、市國資委、市水利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9.實施“光伏+居民”工程
      鼓勵在城市聯排別墅、住宅小區、公寓樓、安置房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支持居民區內光伏垃圾箱、光伏路燈、光伏指示牌建設與推廣,將綠色能源融入日常生活。結合未來社區建設和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在確保建筑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進光伏應用。積極推廣“海曙龍觀模式”和以扶持經濟薄弱村為主的“奉化模式”,結合美麗鄉村建設,鼓勵在村委會、經濟合作社、文化大禮堂等大樓屋頂建設光伏設施,提高村集體收入。鼓勵村民利用自建房屋頂和周邊空地建設光伏設施,加快綠色能源在農村普及與發展,打造一批光伏村。(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能源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10.實施“光伏+交通”工程
      推動在車站、機場、港口碼頭的屋頂建設光伏設施,倡導低碳出行理念。新建(改建)大型停車場地等公共基礎設施原則上全部安裝光伏發電設施。在高速收費站、公交站臺、綜合供能服務站、新能源充電站屋頂建設光伏設施,增加運營收益。在路燈、光伏航標燈、交通信號燈、交通警示燈、交通標志燈、交通指示牌等交通設施領域推動光伏應用,打造綠色智慧交通。(牽頭單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機場集團、鐵路寧波車務段、市軌道交通集團,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二)大力推進整縣(市、區)分布式光伏開發
      海曙區、北侖區、奉化區、余姚市、寧??h等地要落實整縣(市、區)分布式光伏開發任務,大力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各類建筑和設施屋頂安裝光伏的比例不得低于國家和浙江省的要求。非試點地區要積極創新發展模式,參照試點地區的建設標準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建設。(各區縣〔市〕政府)

      (三)開展光伏資源排查
      各區縣(市)政府要積極開展光伏資源排查。全面梳理沿海灘涂、濕地、非飲用水庫水塘、建筑屋頂等資源,對企業較為集中的產業園區、商業廣場開展排查,梳理建筑年限、結構、屋頂可利用面積、載荷、用電量等信息,摸清發展底數,厘清發展思路。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行業實際,切實做好各行業光伏屋頂資源和地面資源的調查工作,鼓勵引進第三方機構開展專項光伏資源評估,全面排查光伏可開發利用潛力,做好各行業各領域光伏發展牽頭工作。(牽頭單位:各區縣〔市〕政府、市級各相關部門)

      (四)持續創新光伏應用模式
      大力推廣自投資建、第三方投資、共享光伏等商業模式,積極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在光伏應用領域推廣效益分享型、能源費用托管型、節能量保證型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共享經濟、“光伏+儲能”等新興模式在光伏開發中的應用。(牽頭單位:市能源局、各區縣〔市〕政府)

      (五)強化企業用能管理
      鼓勵各類企業利用屋頂、車棚等資源配套建設光伏發電系統,優化用能結構。(牽頭單位:市能源局)

      (六)穩步提升光伏發電消納能力
      持續開展配電網和農網改造建設,推動高彈性電網建設,提升配電自動化覆蓋率,增強電網分布式清潔能源接納能力以及調節能力。做好集中式光伏電站的接入服務并同步納入電網規劃。積極探索電源側、電網側和用戶側儲能的開發建設模式,支持儲能設施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在部分消納較為困難區域統籌推進集中式和分布式儲能電站建設,優化配置儲能資源,增強光伏發電消納調節能力。(牽頭單位:市能源局、國網寧波供電公司)

      (七)積極構建光伏發電標準體系
      嚴格落實《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18-2025)》《寧波市住宅設計實施細則》《寧波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等要求,加快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強化施工圖審查管理,加大既有建筑屋頂、停車場所等空間加裝光伏推進力度,具體建設標準和管理辦法由建設主管部門牽頭制定。鼓勵我市光伏企業結合產業技術進步,獨立或聯合標準化技術組織、行業協會等機構,積極參與光伏材料、電池和組件、光伏部件、光伏應用等相關標準的編制和修訂,全面提升標準對產業發展的整體支撐和引領作用。(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八)繼續實施家庭屋頂光伏發電補貼
      繼續對利用農村獨立住宅屋頂或庭院、新農村集中連片住房、城鎮高(多)層住宅小區、公寓、保障性住房、別墅排屋等民居建筑屋頂和農村村級組織集體屋頂、城鎮社區公共建筑屋頂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實施補貼,市級財政對2021年至2025年期間并網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按0.45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時限為并網發電之后第二個完整抄表月起12個月。其中,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頂建設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補貼資金由供電公司按月撥付;通過認定的企業或單位投資建設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由各地能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對擬享受補貼的項目進行匯總、核算并發放資金。老舊小區改造安裝光伏的財政支持政策由市住建局會同市財政局牽頭制定并實施。(牽頭單位:市能源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國網寧波供電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寧波市光伏產業發展領導小組作用,科學制定年度推進計劃及發展目標,積極推進光伏綠證交易,統籌推進全市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市能源局負責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推進工作,并制定年度光伏發展計劃。市經信局負責光伏產業的發展和培育等工作,并落實相關產業扶持政策。市財政局負責市補貼資金的審核和結算。國網寧波供電公司要提供高效、便捷、及時的電網接入服務,且全額收購上網電量。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廣旅游局、市國資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服務業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各區縣(市)政府按各自職責,切實做好有關推動光伏發電應用工作。

      (二)強化考核機制
      市級各部門要按照“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要求,積極制定行業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細化方案,明確各行業促進光伏應用推廣計劃,并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年度計劃,壓實責任。各區縣(市)政府和開發園區要將光伏發展作為能源轉型發展工作的重點,制定“十四五”光伏發展實施方案和年度光伏發展目標,落實整縣(市、區)分布式光伏開發任務,細化到領域和項目。將光伏發展納入區縣(市)目標考核體系。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

      (三)強化要素保障
      結合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和海岸帶保護和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在嚴守生態紅線,確保我市濱海濕地保護政策的基礎上,努力為光伏項目提供空間保障。充分利用我市技改資金、智能制造等專項資金,加大對光伏企業技術改造、研發投入、成果轉化
      等方面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鼓勵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創新投融資模式,實施促進光伏發展的綠色保險、綠色債券及信貸政策,對有市場、有訂單、有效益、有信譽的光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探索多元化融資方式,鼓勵企業采用掛牌上市,發債融資、股權眾籌等形式,吸引民營資本、風險投資等資金參與光伏開發利用。

      (四)加大宣傳引導
      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廣泛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以及其他多種方式和途徑,全方位、多角度對廣大群眾宣傳光伏開發利用,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形成綠色文明健康的消費方式,營造全社會共同推動綠色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實施方案自2021年12月23日起施行。
      各區縣(市)“十四五”光伏發展目標
      單位:萬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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