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十四五”新時期我國光伏發電消納形勢將會如何發展,李瓊慧從三方面進行了展望分析。
首先,在國家現有的政策機制的保障下,新能源總體可以保持較高的利用水平。
李瓊慧指出,現在新的發展機制是量率協同、網源協調,從制度設計上明確了消納責任,地方如果按照國家要求來落實,不大可能出現類似于2021、2016年嚴重棄電的情況。
具體來看,量率協同方面,對于保障性并網項目,各省綜合考慮本區域的消納能力后,確定新增保障性規模,對于市場化規模通過建設購買儲能靈活資源來落實項目,所以從制度上不大可能出現嚴重的棄電情況。而在網源協調方面,國家在規劃開發大基地的同時,也對送出市場和輸電線路進行了規劃,從管理體制機制上規避了從前只管項目開發規劃,不管售電市場和輸電線路建設的情況。
第二,近期保障新能源消納主要依靠煤電的靈活性提升。
李瓊慧認為隨著新能源占比的不斷提升,新能源發電期間電力供應不足和大發期間消納困難的問題將頻繁交替出現。兩者交替出現、此消彼長,解決問題的關鍵還在于火電裝機規模和火電的靈活性,所以需要推動持續提高煤電的靈活性,推動煤電和新能源的優化組合。
第三,新能源如何參與市場化交易將會成為影響新能源發展的一個關鍵因素。
在李瓊慧看來,建設電力市場的目的首先是通過市場化來解決新能源消納問題,其次是通過市場的建設來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以市場化收益吸引社會資本,從而滿足新能源可持續投資的要求。在“十四五”時期,新能源可以通過參與省內/省間中長期電力市場、電力現貨市場、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等方式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