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光伏項目建設。多方聯動推進瑞安甌飛淺海灘涂漁光互補項目開工建設,實現2022年項目開工,至2025年底完成并網發電1500MW。強化工作對接,加快破解陶山鎮農光互補光伏項目、馬嶼鎮林光互補光伏項目制約,力爭2022年開工建設,2023年并網發電。
重點推進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堅持市場主導,積極建設工商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建設單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提高屋頂利用率,做到“應裝盡裝”。重點在瑞安經濟開發區、濱海新區、江南新區等區塊全面推廣應用,全市其它各類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未來社區等積極參與,將分布式光伏發電作為低碳化改造的重要措施,以規劃帶項目,集中連片開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新建工業廠房應按照同步設計、同步實施的要求,在建設用地出讓時按照“宜建盡建”的原則明確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工商業建(構)筑物屋頂安裝比例表

大力推廣居民屋頂發電。以市場化推進為主,充分利用新農村、移民小區等成片建筑和有條件的居民屋頂建設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至2025年,現有農村戶用屋頂安裝比例達到30%以上,新建農村戶用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以上。
有序發展互補型光伏發電項目。創新資源利用方式,鼓勵使用沿海灘涂、低丘緩坡等非耕地資源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在甌飛海域沿線灘涂和全市可利用的山地、林地,積極推進“漁光互補”、“林光互補”等光伏電站開發建設。鼓勵利用具備條件的農業大棚、畜禽舍、養殖水面等設施農業區域,發展“互補”型光伏發電項目。
探索開展工業園區企業側儲能項目,鼓勵支持企業建設“風光+儲能”多能互補項目。積極推動電力部門、新能源發電企業等以共建共享儲能投資運營模式,推動新型儲能發展,力爭有條件的新建園區(含小微企業園)均建設分布式儲能項目,充分發揮配套儲能調峰作用。推動社會資本開展用戶側儲能項目建設,將分布式儲能系統通過協調控制策略進行匯聚,為配電網提供有效支撐。
對單位屋頂光伏發電項目,自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補貼,一補2年(連續補貼2年)。對居民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自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補貼,一補2年(連續補貼2年)。
原文如下:
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全面推進清潔能源發展的意見
?。ㄐ薷母澹?/strong>
為認真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圍繞能源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進一步落實我省“風光倍增計劃”措施,大力發展風力、光伏發電,優化能源結構,構建我市清潔能源多元發展新格局?,F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牢固樹立清潔低碳綠色高質量發展理念,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戰略目標,優化電力領域營商環境,以能源安全和保障供應為出發點,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生物質等清潔能源發展,大力推動化石能源清潔替代,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為推動我市“十四五”清潔能源發展、實現能源領域碳達峰作出貢獻。
二、工作目標
到“十四五”末,實現全市風力、太陽能、水電、生物質發電等清潔能源發電裝機容量100萬千瓦以上,清潔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6%以上。其中,至2023年實現開工建設項目容量70萬千瓦以上,包含海上風電新增總裝機規模30萬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并網裝機30萬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網裝機10萬千瓦。
三、工作任務
(一)推進能源重大項目建設。
1、加快推進光伏項目建設。多方聯動推進瑞安甌飛淺海灘涂漁光互補項目開工建設,實現2022年項目開工,至2025年底完成并網發電1500MW。強化工作對接,加快破解陶山鎮農光互補光伏項目、馬嶼鎮林光互補光伏項目制約,力爭2022年開工建設,2023年并網發電。
2、積極推動風力發電建設。探索利用我市東部沿海資源稟賦建設海上風電,實現我市海上風電規?;l展。全面啟動“瑞安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建設,爭取2022年完成生態紅線調整及陸地、海域使用權證出讓,實現項目海上和陸上開工,2023年實現項目并網投產。積極推進新增海上風電項目前期工作,充分對接上級跟蹤瑞安新增海上風電場規劃可行性,支持推進“瑞安2號”等新增項目的前期海上測風、選址等工作。
?。ǘ┩七M光伏整縣項目建設。
1、重點推進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堅持市場主導,積極建設工商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建設單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提高屋頂利用率,做到“應裝盡裝”。重點在瑞安經濟開發區、濱海新區、江南新區等區塊全面推廣應用,全市其它各類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未來社區等積極參與,將分布式光伏發電作為低碳化改造的重要措施,以規劃帶項目,集中連片開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新建工業廠房應按照同步設計、同步實施的要求,在建設用地出讓時按照“宜建盡建”的原則明確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2、大力推廣居民屋頂發電。以市場化推進為主,充分利用新農村、移民小區等成片建筑和有條件的居民屋頂建設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至2025年,現有農村戶用屋頂安裝比例達到30%以上,新建農村戶用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以上。
3、有序發展互補型光伏發電項目。創新資源利用方式,鼓勵使用沿海灘涂、低丘緩坡等非耕地資源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在甌飛海域沿線灘涂和全市可利用的山地、林地,積極推進“漁光互補”、“林光互補”等光伏電站開發建設。鼓勵利用具備條件的農業大棚、畜禽舍、養殖水面等設施農業區域,發展“互補”型光伏發電項目。
?。ㄈ┓e極謀劃儲能項目。
探索開展工業園區企業側儲能項目,鼓勵支持企業建設“風光+儲能”多能互補項目,積極推動電力部門、新能源發電企業等以共建共享儲能投資運營模式,推動新型儲能發展,力爭有條件的新建園區(含小微企業園)均建設分布式儲能項目,充分發揮配套儲能調峰作用。推動社會資本開展用戶側儲能項目建設,將分布式儲能系統通過協調控制策略進行匯聚,為配電網提供有效支撐。
四、政策措施
?。ㄒ唬﹪栏衤鋵嵰巹澒芾?。充分利用好我市東部海域海上風電資源,根據《浙江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穩步有序推進海上風電項目測風、核準、立項等工作,加快推進我市海上風電項目盡早取得突破。嚴格按照《浙江省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工作導則》(2021年9月發布)和《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具體見附件3)做好我市分布式光伏規范要求、備案、電網接入、信息管理等工作。光伏項目備案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瑞安市光伏項目準入負面清單》內的資源不得開發建設(具體見附件2)。海上風電、集中式光伏、抽水蓄能等項目嚴格按照省市和瑞安市關于項目審批相關流程做好項目管理。新型儲能項目依照省發改委省能源局《關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做好項目管理,并落實好溫州市儲能項目管理相關細則精神。
?。ǘ┤孀龊靡乇U?。市發改、市資規等相關部門強化工作對接,在國土空間用途規劃中增加新能源用地、用海專項規劃(或者類別),通過空間留白等方式為新能源開發利用預留足夠國土空間并保持新能源用地、用海規劃的穩定性。光伏項目建成后,不得隨意變更項目用地的土地性質。按照審慎包容的原則,對于具有生態保護和修復效益且建設過程不破壞生態環境或可修復原有生態環境的新能源項目,允許在生態保護區非核心區域開展建設。電網企業要加強與地方能源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建設方案的銜接,及時調整電網規劃建設以適應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發展需求,做到電源、送出工程和電網建設進度匹配,全力做好電源接入消納。
?。ㄈ┘哟蟾黜椪叻龀?。加大用能扶持政策扶持,強化光伏發電在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雙控”考核中的權重;分布式光伏發電量計入當地政府和用戶節能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可抵扣企業新上項目用能指標。對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在執行有序用電計劃時根據其發電規模予以優先支持。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給予相應資金補助,補助流程和標準按照《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獎補辦法》(具體見附件4)執行。鼓勵儲能項目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加大對集中式儲能項目的支持,對實際投運的分布式儲能項目,給予儲能運營主體適當補貼,具體補助標準按上級有關文件細則執行。
五、組織保障
?。ㄒ唬┘訌娊M織領導。建立瑞安市清潔能源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資規局、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局、市市監局、市國資辦、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市供電局、瑞安經濟開發區、瑞安濱海新區、瑞安江南新區、各鎮(街)分管領導為成員,加強全市清潔能源發展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部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局,負責清潔能源政策制定及協調工作推動過程中的相關事宜,各單位加強工作協助,積極推進新能源項目招商、落地和建設。
?。ǘ﹥灮癄I商環境。建立風電、光伏項目集中審批綠色通道,制定項目準入負面清單和企業承諾事項清單。探索以風電、光伏為主體的多能互補、源網荷儲、微電網等綜合能源項目,作為整體進行統一備案。積極參與省級可再生能源數字化治理體系,為風電、光伏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高水平支撐和全過程服務。探索出臺促進各類電力用戶購買新能源電力及綠色電力制造產品的激勵措施,支持企業綠色電力消費抵扣一定比例能耗,并將綠色電力消費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ㄈ娀O管宣傳。市清潔能源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全市清潔能源發展工作推進情況,不定期開展工作督查,確保完成各項重點工作及各個重點項目目標任務。對推動不力、行動遲緩、推諉扯皮的責任單位,由市清潔能源發展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約談。同時,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介載體,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開展清潔能源建設的主題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激發各類社會主體投資清潔能源項目的積極性,提高全社會思想認識,倡導節約用能,形成全社會參與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良好氛圍。
本政策自2022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原《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發電扶持政策的通知》(瑞政辦〔2017〕192號)文件廢止。其他我市已發布的各相關市級產業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
附件:
1、瑞安市清潔能源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職能分工
2、瑞安市光伏項目準入負面清單
3、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
4、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獎補辦法
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附件1
瑞安市清潔能源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職能分工
市發改局:指導推動全市風力、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協調風力、光伏項目建設過程中有關問題;受理風力、光伏發電等各類能源項目備案事宜;做好能源工作年度任務指標分解及考核工作;分析研判重大項目節能減排相關舉措。
市財政局(國資辦):負責推動市屬國有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并提出具體建設目標。負責對專項扶持資金的統籌、監督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商貿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推動商貿領域內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并提出具體建設目標。
市經信局:負責推動工業領域內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推動小微企業園光伏建設全覆蓋;負責技改項目企業配比分布式光伏并網裝機事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支持新能源項目建設,配合做好風、光、水等發電項目選址、用地等相關工作;落實新出讓工業土地必須100%配比新能源裝機并網的要求。
市住建局:負責推動建筑領域綠色低碳運行,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引導節約的建筑用能方式;推動清潔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更嚴格的強制性節能設計標準、落實綠色施工標準、提高綠色建材和裝配式建筑應用比例、積極推行建筑光伏一體化等。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主管領域內節能降耗工作,查處分布式光伏項目違章建設行為。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交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推動交通領域內分布式光伏系統建設,并提出具體建設目標。
市水利局:負責牽頭做好小水電、抽水蓄能項目謀劃管理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推動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主管領域的光伏建設,并提出具體建設任務。
市教育局:負責做好教育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推動教育領域內分布式光伏系統建設。
市衛健局:負責做好衛生醫療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推動衛生醫療領域內分布式光伏系統建設。
市市場監管局:加強相關3C認證產品的監督管理,開展能效標識產品檢查,引導企業開展綠色產品認證。
市機關事務中心:負責公共機構節能減排管理工作,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建筑低碳化運行管理,推動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并明確具體建設目標。
市供電局:做好電力專項規劃的制定和調整工作,合理布局場站、路由,為清潔能源項目選址、規劃許可工作提供建設依據;協助宣傳用戶側可再生能源建設,優化服務,優化可再生能源并網接入流程。
各鎮街、開發區:負責推動所屬轄區內清潔能源項目建設,完成各類能源工作年度考核任務,負責做好涉及光伏地面電站、風電等清潔能源項目的政策處理工作,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有關問題,協助排摸轄區內分布式光伏、風電等清潔能源項目建設數據。
附件2
瑞安市光伏項目準入負面清單
一、市住建局:
1.已鑒定為C級、D級的危舊房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老舊房屋不能安裝光伏項目;
2.嚴守安全底線,安裝光伏項目應避開洪澇、滑坡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
3.多層住宅安裝光伏項目的,應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
4.屋頂承重不足的建筑物不得安裝光伏項目。
二、市水利局:
1.飲用水源以及其它重要水域不得安裝;
2.山塘水面安裝應根據實際,但不得影響居民飲用水、灌溉、排洪、泄洪等需要。
三、市農業農村局:
1.糧食功能區的設施大棚上不得安裝;
2.畜禽等養殖場建筑上(合法)安裝首先需經過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提供報告,并符合防疫防控要求。
四、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禁止在耕地上建設光伏產業;
2.空間規劃:禁止在生態紅線范圍內建設;
3.光伏電站的電池組件陣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
4.對于森林資源調查確定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確定為未利用地的土地,應采用“林光互補”用地模式,“林光互補”模式光伏電站要確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變林地性質;
5.光伏電站建設必須依法辦理用地審核審批手續。
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1.嚴禁以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為由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2.不得在違法建筑上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
3.坡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應平鋪在現有的屋頂上,不得超出屋頂范圍;
4.重要集散廣場、主要道路兩旁、河網兩岸、村莊主入口、歷史文化名勝和旅游景觀等區域,應嚴格控制安裝的形式和色調,不得使用藍彩鋼瓦顏色。
六、鄉鎮街道:
各鄉鎮街道歷史建筑、文物建筑、歷史文化古村落的古建筑上不得安裝。
附件3
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動本市光伏發電應用,規范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部署要求,以及2021年省能源局發布的《浙江省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工作導則》有關法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瑞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鼓勵各類電力用戶、投資企業、專業化合同能源服務公司、個人等投資建設和經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第三條市發改局是本市光伏發電項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建設協調等工作,市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管理工作。
第二章規范要求
第四條光伏企業應滿足一定資質要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相關的投資、設計、安裝和運維等服務企業應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沒有嚴重不良信譽和違法記錄。
?。ㄒ唬┓植际焦夥l電項目設計單位應取得《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設計資質乙級證書》及以上相關資質證書。400k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必須要由具備資質的光伏系統設計單位負責設計。
?。ǘ┓植际焦夥l電項目安裝單位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證書》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證書》或《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相關資質證書或取得分布式光伏安裝服務能力認證證書。
?。ㄈ┓植际焦夥l電項目運維單位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相關資質證書或取得分布式光伏運維服務能力認證證書。企業應在瑞安市范圍內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售后服務網點,具有明確的服務流程。
第五條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安裝需符合以下規范:
?。ㄒ唬┕ど虡I及公建分布式光伏項目,在建筑物上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應降低相鄰建筑物的建筑日照,不得違反城鄉規劃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在建筑物屋頂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光伏板頂端距離屋頂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2米;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圍合。
?。ǘ┚用窦彝シ植际焦夥椖浚ㄖ槠挛菝娼Y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與屋面距離不應超過30厘米;建筑為平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與屋面距離不應超過1.5米。
第六條項目規范的其他要求
(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所依托的建筑物應具有合法合規性,嚴禁依附違章建筑物建設。項目存在違規違章建設問題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與屬地鎮街(開發區)按相關法規責令拆除。
?。ǘ╉椖吭O計運行年限應不低于25年,抗風能力須達到12級以上。
?。ㄈ┲魅肟?、重要集散廣場及景觀節點等區域的建筑屋頂加裝光伏發電系統時,應嚴控安裝的形式與色調,并做加裝后效果視線影響分析。
?。ㄋ模╉椖坎捎玫墓夥M件必須符合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生產企業需進入工信部名錄。安裝的光伏組件轉換率多晶硅須達到17%以上,單晶硅須達到20%以上。
(五)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安裝應充分考慮消防、結構安全、綜合管線、維修、排水、防雷接地等方面的技術要求,不得與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相違背,嚴格按照設計方案要求。光伏系統支架連接部件的安裝施工不應降低屋面的防水性能。施工損壞的屋面原有防水層應進行修復或重新進行防水處理。
第三章項目備案
第七條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項目備案管理。
第八條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申請備案時,按規定填報《瑞安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并附以下材料:
?。ㄒ唬╉椖繕I主單位營業執照及法人證書復印件。
(二)項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場地及設施的產權證明,場地租賃的提供租賃協議。
?。ㄈ╇娏Σ块T初步接入意見。
(四)光伏發電項目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ㄎ澹┎捎煤贤茉垂芾淼?,需提供與電力用戶簽訂的能源服務管理合同。
第九條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完成后,由市發改局牽頭組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職能部門開展聯合驗收,驗收通過后并網發電。
第四章電網接入與計量
第十條市供電局負責光伏發電項目的并網接入、并網調試等工作。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工作制度,設立指定窗口,明確申請條件、工作流程、辦理時限等,并進行公布。
第十一條市供電局負責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全部發電量、上網電量分別計量,免費提供并安裝電能計量表,不得向投資方收取系統備用容量費。
第十二條市供電局應充分考慮分布式光伏大規模接入的需求,加強配電網升級改造,努力做到應接盡接。對于在附近臺區有消納條件的,可增容或新建配電變壓器;對于裝機超過局部電網承載能力的,可采取適當反送電措施,為分布式電源提供并網服務。
第五章信息管理
第十三條所有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當履行備案、設計、安裝和驗收程序,并接入浙江省可再生能源數字化管理服務平臺。
第十四條市發改局應于每季度末,對全市范圍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進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第十五條市供電局負責建設本市電網覆蓋范圍內光伏發電的運行監測體系,按季度向市發改局報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運行信息,主要包括:并網容量、發電量、上網電量、電費等信息。
第十六條市供電局應加強電力系統消納能力分析,按年統計電網可開放容量,報市發改局備案后,可在轄區內供電營業廳對外公布,公布內容應包含公用變電站、線路、臺區剩余可接入的容量。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發生以下情形的,將取消本市光伏發電財政資金補助。
?。ㄒ唬┯兄卮笞兏崔k理備案變更手續。
?。ǘ╉椖繉嶋H建成裝機容量與備案容量偏差過大。
?。ㄈ╉椖拷ǔ墒褂眠^程中出現違反光伏發電項目安裝規范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2022年月日起施行,由市發改局負責解釋。
附件4
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獎補辦法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推進節能減排和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根據《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清潔能源發展的意見》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ㄒ唬﹩挝晃蓓敼夥l電項目
1、在瑞安市注冊,并在瑞安市范圍內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運營企業。
2、按照程序完成備案,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通過并網驗收和竣工驗收。
3、申請光伏發電補貼資金應在規定期限前,即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初次申請。
?。ǘ┚用窦彝ノ蓓敼夥l電項目
1、在瑞安市域內新建居民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的項目投資方。
2、按照程序完成備案,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通過并網驗收。
3、申請光伏發電補貼資金應在規定期限前,即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初次申請。
二、補貼標準
?。ㄒ唬挝晃蓓敼夥l電項目,自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補貼,一補2年(連續補貼2年)。
?。ǘ用窦彝ノ蓓敼夥l電項目,自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補貼,一補2年(連續補貼2年)。
三、補貼申報及撥付
?。ㄒ唬┓植际焦夥a業專項補助資金由市財政局統籌安排。
?。ǘ┥暾堁a貼的項目應提交財政補貼申請表、項目備案表、聯合驗收文件、并網驗收單等材料。
?。ㄈ╇娏Σ块T根據項目業主申報,按要求填寫《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財政補貼結算單》,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送市發改局;市發改局每季度填寫《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財政補貼清單》),并申報用款計劃,經市財政局審批后,向電力部門撥付地方財政補貼資金,電力部門向項目業主轉付地方財政補貼資金。
?。ㄋ模┭a貼資金每季度申報一次,項目業主于每季度的次月15日前向供電部門提出申報,逾期未申報的自動延至下期。
四、監督管理
?。ㄒ唬┦邪l改局負責政策績效目標管理、績效跟蹤和績效評價,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對享受補助項目進行抽查。對未通過檢查的項目,將視情況暫緩或停止對項目的資金補助。
?。ǘm椯Y金必須??顚S茫魏螁挝徊坏媒亓?、挪用。對弄虛作假、冒領或者截留、挪用、滯留資金的,一經查實,將收回資金,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附則
?。ㄒ唬┍巨k法由市發改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2022年月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