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印發《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風電資源開發若干指導意見》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建成光伏、風電發電裝機容量各1000萬千瓦以上。
通知要求,按照市場化原則采用綜合評價方式或電價競爭方式優選確定項目法人。
?。ㄒ唬┚C合評價:采用多評價因素進行綜合評價優選項目法人,評價因素主要包括企業能力、技術方案、產業帶動、上網電價以及當地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要求等。
(二)電價競爭:明確開發技術、環保水保要求、土地政策等開發邊界條件,光伏項目以上網電價為唯一競爭因素,風電項目以上網電價為主要競爭因素,通過市(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配置。
市(州)政府明確擬采用的項目法人優選方式并編制初步實施方案,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審核后開展優選并形成實施方案,將項目法人優選結果建議和實施方案報省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
鼓勵開發企業與市(州)政府和省屬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合資合作開發。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