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通知提到,綠證是我國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國家對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核發綠證,1個綠證單位對應1000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
通知要求,規范綠證核發,對全國風電(含分散式風電和海上風電)、太陽能發電(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光熱發電)、常規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生產的全部電量核發綠證,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
其中:對集中式風電(含海上風電)、集中式太陽能發電(含光熱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核發可交易綠證。對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核發可交易綠證。對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核發可交易綠證。對存量常規水電項目,暫不核發可交易綠證,相應的綠證隨電量直接無償劃轉。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產的完全市場化常規水電項目,核發可交易綠證。
可交易綠證除用作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憑證外,還可通過參與綠證綠電交易等方式在發電企業和用戶間有償轉讓。綠證對應電量不得重復申領電力領域其他同屬性憑證。
根據“中國綠色電力證書認購交易平臺”的數據,2023年1-8月風電、光伏綠證平均銷售價格42.2元/張,交易價格集中在30-50元/個,個別光伏成交價格高達190元/個。按照1個綠證單位對應1000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綠證可給風電、光伏項目帶來0.03~0.05元/度的綠色電力收益。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