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短暫性恢復執行尖峰電價的通知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
受持續晴熱高溫天氣影響,我省日最高用電負荷常態化保持高位運行。為有效應對電力缺口,充分發揮峰谷分時電價機制作用,引導企業合理錯避峰用電,保障全省電網安全運行,決定階段性短暫性恢復執行尖峰電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階段性短暫性恢復執行尖峰電價,時間暫定8月7日~8月25日(尖峰時段20:30~22:30)。
二、請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特別是做好重點企業的上門服務工作,確保工商業用戶知曉政策,合理安排生產計劃。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