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2月17日縣扶貧領導組組長會議研究,將先安排2017年光伏項目資金2047.95萬元(省財農〔2016〕1952號光伏扶貧資金1240萬元,市級光伏扶貧補助資金496萬元,審計整改收回311.95萬)用于城西湖鄉等18個鄉鎮的178個非重點貧困村3000戶貧困戶光伏電站項目建設,資金不足部分從今后中央省到縣項目資金或者縣財政解決。
一標段:城西湖219戶;臨淮崗258戶;新店鎮336戶;孟集鎮177戶;潘集鎮157戶;花園鎮147戶;彭塔鄉124戶;馮瓴鄉127戶;
二標段:城關鎮175戶;宋店鄉123戶;三流鄉148戶;長集鎮110戶;夏店鎮143戶;岔路鎮108戶;戶胡鎮257戶;河口鎮110戶;曹廟鎮158戶;眾興集鎮123戶;
以上貧困戶光伏項目由鄉鎮在非重點貧困村內適當分配。
霍邱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