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編制光伏扶貧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及設計咨詢單位先后到20多個貧困村進行實地調研,制定《光伏扶貧電站選址要求》,對全市917個貧困村的建設條件進行調查摸底,深入近600個貧困村開展實地選址工作,在此基礎上編制完成了《濟南市光伏扶貧實施方案》。
二、積極爭取國家和省政策支持。按照現行規定,光伏扶貧項目經國家批復后,今年并網的項目按照0.98元/千瓦時標準及時結算電費和國家補貼資金,補貼時間原則上為20年,我省在國家電價補貼基礎上每千瓦時再補貼0.1元。濟南市貧困村不在國家重點支持范圍內,但國家同時規定其他光照條件好的貧困地區可按照精準扶貧的要求,因地制宜推進實施。在省發改委大力支持下,濟南市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已上報國家能源局并通過專家評審。
三、創新分布式村級電站建設模式。通過對貧困村房屋質量以及可利用土地資源情況的統籌研究,確定按照分布式村級電站方式建設光伏扶貧項目,每個符合建設條件的貧困村裝機50千瓦,按照目前的電價政策平均每年增收6萬元左右。經各縣(市)區篩選提報,確定300個貧困村作為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采用EPC總承包方式進行建設,今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網發電,市財政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分期撥付建設資金和相應的利息,這樣做既可使光伏扶貧項目早日投產見效,又可爭取最多的電費收入和最佳的扶貧效果。
四、嚴格打造精品扶貧工程。一是嚴格確定建設標準。對光伏電池組件、逆變器等主要設備的技術參數、選用標準和選用范圍提出明確要求,多項指標高于國家標準,并以此作為EPC總承包單位招標的基本依據。二是嚴格選用施工隊伍。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擁有電力總承包一級資質的山東電建一公司聯合體,作為光伏扶貧工程EPC總承包單位,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施工、統一驗收、統一運維管理的“五統一”嚴格管理。三是嚴格控制設備質量。駐市發改委紀檢組、監察室全程監督,按照高于國家標準和企業現行標準的要求選用高質量產品,同時委托國際權威認證檢測機構TUV南德集團派員到生產廠家監造。四是嚴格進行工程驗收。建設階段由市工程咨詢院派專家對光伏組件、逆變器等主設備的采購、進場過程進行跟蹤和監督,最終驗收由市工程咨詢院專家、縣(市)區發改委、扶貧辦、電力公司和項目所在地村委會共同開展。五是嚴格工程保修制度。光伏電站整體質保5年,光伏組件質保10年,遠高于國家整體質保2年的標準。此外,為減少惡劣天氣等不可抗力造成光伏扶貧項目的設備損失,在光伏扶貧項目竣工移交后,EPC總承包單位還將為各村購買5年的財產保險。
五、優化運維監管服務。按照“線上集中運維+線下統一維修”相結合的方式,設置專用機房和服務器,建設光伏扶貧項目運維管理平臺,EPC總承包單位通過該平臺對全市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全過程監控和管理,同時該平臺向政府和全社會開放,不僅可為政府部門提供多方位、高效、準確的監管服務,還可為貧困村和廣大市民提供便捷的質量監督、發電量查詢服務。